栏目: 艺术传播案例   作者:王磊   热度:

  苹果iPhone4S首发当天,全球预订超过100万台。买苹果产品,成为很多“果粉”追思苹果联合创始人乔布斯的集体行为。被冠以电子产品界米开朗琪罗的乔布斯,让很多人相信“艺术”也能“批量生产”,也能用来“消费”。总结“梦想家”乔布斯成功经验的时候,很多人会说,苹果的系列产品,之所以用“i”打头,不仅是对“自我”的认同,更是对“idea创意”的肯定。

  乔布斯生前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的确值得尊敬。但是,也有界内人士认为,在神化乔布斯的同时,无法否认批量生产的所谓“复制的艺术”,最终动力来自时尚消费的扩张。一样工具能为使用者带来个性、品位、身份认同感,甚至成为时尚图腾,其中“我秀我炫耀故我在”的消费心理,让苹果产品小写的“i”似乎多了一层讽刺:产品>人?

  “苹果”时尚,有创新有想法就能有市场

  “技术永远要服务于一个更高层级的理念,不应‘为了技术而技术’。在技术世界里,这一点仍是苹果的独特之处。”乔布斯说。他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挑战人们对于个人计算机的既定理解。他不仅极大地改变了电脑、手机、电影、电视、以及出版和其他许多产业,同时还改变了人们看待科技的方式。

  技术规范是乔布斯一生中冲破最多的东西。

  “创新与你有多少研发资金没有关系。当苹果开发出Mac电脑时,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的研发开支至少是苹果的100倍。这不是钱的事。真正重要的是你的员工,你的领导方式以及你对所开发的东西了解多少。”乔布斯说。很难说清苹果公司和产品究竟是什么在吸引人,总之不可能都是技术。

  如何让电子设备更加人性化,是苹果时尚的重要部分。很多人都有因为踩到电源线,将自己的计算机或者充电中的手机,绊到地上的经验。为此,乔布斯设计了“MagSafe”产品。它是一块连接笔记本和电源线的磁铁,通过这样的装置,乔布斯将电源线和电脑轻松地分离。

  2006年,带有MagSafe的MacBook问世,苹果粉丝们欣喜若狂,称这一很实用的设计同时很有创意,很酷。不过这却不是一个新的发明。磁铁技术是乔布斯从日本生产的电饭煲上学来的。苹果唯一领先的,是将这一技术引用到电子产品之上,在业界做到了首创。

  尽管热衷于技术,一辈子都在和“电子学”打交道,但是乔布斯却对技术的极限,有偏执的突破欲望。他经常告诫员工,一定不要因为想当然的困难而放弃追求。产品大于设计,设计大于技术的逆向理论,成为推动苹果不断更新技术的诱因。

  乔布斯认为,完美的产品应该是每个环节的极致,起跑线不能由技术说了算。“当设计师把一个出色的创意拿给工程师看的时候,工程师总是说:‘这不可能,我们做不出来这个。’于是,设计师只好屈服于工程师,让工程师在‘可能’的情况下完成产品设计。最终,当他们把设计图纸拿给制造部门的时候,制造部门的人就会说:‘我们造不出来这个。’就这样,每个环节的人们都占足了口舌上的便宜,却丢弃了完美的产品。”

  “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乔布斯对于创新的理解,颠覆了以往商业和艺术的关系。名正言顺地将“复制”甚至“窃取”当做艺术和创新的一部分。但是,他成功了。他为其作品或者说产品的“商业用途”,增加了时尚附加值。

  乔布斯所说:“使用人类已有的经验和知识来创造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所以,不要为自己偷学伟大的创意而惭愧。乔布斯常常带领员工去参观博物馆和展览,希望他们能从设计或建筑中获得启发。乔布斯认为,只靠盯住一件东西冥思苦想并不能带来思维上的突破。用不同的创意轰炸大脑,才可以激发创造力。

  在《苹果的哲学》一书中,列举了乔布斯几则关于“创新之道”的故事。其一是对奔驰汽车设计灵感的“窃取”。故事是这样的:一天,乔布斯开着车在苹果公司总部的停车场横冲直撞。他正在分析这些汽车在设计方面的各种细节,看看有什么元素可以用到苹果公司的产品设计上。乔布斯说:“奔驰的设计,那些恰到好处的细节,与流线型线条之间的比例十分和谐。”这些元素最终成为Macintosh计算机的一部分,也就是现在的iMac。

  第二个故事的主角是AppleⅡ电脑。AppleⅡ便捷的键盘以及独立的主机机箱设计,灵感源于一个看似风马牛不相及的食品加工机。1977年,当时乔布斯和沃兹正在忙着设计新的大众电脑。当时,乔布斯负责设计机箱部分,他希望自己的电脑能够小到像家用电器那样摆在房间的任何一个角落。一天,他在梅西百货的厨房用品区晃悠的时候,突然看到一台克里丝娜食品加工机,它有一个非常精致的塑料外壳,线条平滑柔美,还带着一些漂亮的印花。灵感突然而至,乔布斯觉得那就是自己最想要的AppleⅡ的样子。

  有人这样概括乔布斯的“复制”和“窃取”:在创新这条道路上乔布斯从来就不是一个人。音乐家、文学家、动物学家、化学家、历史学家,他们从来都是乔布斯创意灵感的获取点。

  据说苹果没有设立市场调研部门,乔布斯总让身边人觉得,他就是全世界最重要的消费者。他因为自己热爱音乐,希望走到哪里都有音乐相伴,因而催生了iTunes商店和iPod。他喜欢手机的便利,憎恨丑陋难搞的产品,于是就有了iPhone。完美主义,是苹果时尚的重要基因。

  追求完美是乔布斯苹果时尚的内核。而苹果的完美更多来自乔布斯的内心。他说:“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把它浪费在走别人的人生道路上。不要受教条羁绊,那是在用别人的思考成果活着。不要让他人意见的噪音淹没你内心深处的声音。最重要的是,要有勇气听从内心和直觉的召唤。它们或多或少已经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一个怎样的人。其他一切都是次要的……”

  在《乔布斯传——神一样的传奇》中,有一段关于苹果产品从设计到最终成型过程的介绍。从中不难看出乔布斯对完美的热衷,以及“强迫症”式消灭瑕疵的作风。

  在开始阶段,苹果的设计师通常会着手设计10个左右的不同方案,然后从其中找出3个明显较好的方案。虽然目标是找到3个候选方案,但从10个方案开始的做法,可以赋予设计师更大的灵活性,不至于在开始阶段束缚设计师的手脚。随后,设计师通常会花上更长的时间,围绕那3个候选方案展开讨论并最终选出最好的一个。苹果是在设计的最初环节,就要求设计师做到极致。“追求完美”是苹果的设计师们一进入公司,就挂在嘴边的信条。

  对于乔布斯来说,完美主义其实就是他的生命。

  早年开发Macintosh时,乔布斯就不断地否定既有的设计方案,不断改进产品,以至于整个项目的进度被屡屡拖延。

  在改进Macintosh的过程中,乔布斯近乎偏执狂地要求工程师们把用户根本看不见的主板电路做得漂亮、养眼,要求设计师仔细调整键盘上每个标点符号的外观,反复比较主机机箱的不同候选颜色。

  在研发iPhone的时候,设计团队尝试过数百种不同的手机外壳,有的方案之间只有很小的差异,有的方案之间明显不同,还有一些方案选择的是完全不同的材质。最终,由乔布斯拍板,选定了其中一款设计。但就在离手机正式发布还有几个月的时候,乔布斯突然被自己的潜意识惊醒,他发现,自己对此前选定的外壳方案又不满意了。于是,推翻了一切从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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